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本规定所称无效的条件:(一)退回的发票的收、扣款时间不超过销售者开具的发票当月;(二)卖方未抄税且未记账的;(3)买方未能认证或认证且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一致”或“专用发票代码,编号认证,发票Has认证确认卖家还能操作,当月已经认证通过发票,对方下个月红发票给我,企业需要进行进项税转出。

 当月已经 认证过的 发票,次月对方要开红字 发票给我,进项税如何处理百...

1、 当月已经 认证过的 发票,次月对方要开红字 发票给我,进项税如何处理_百...

当月已经认证通过发票,对方下个月红发票给我,企业需要进行进项税转出。财务处理为:借:应交税金-进项税额转出贷:应交税金-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不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者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应当支付价款。

增值税 发票已 认证抵扣,但是隔月发现名称开错,那一定要进项 转出吗

2、增值税 发票已 认证抵扣,但是隔月发现名称开错,那一定要进项 转出吗

由于已经认证扣除,为避免拼错名称的风险,建议按照以下规定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进行冲销,然后由开票人重新开具正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不需要进项税转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发票(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退回、发票错误,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发生销售部分退回、销售折扣的,由买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申请表对应的蓝字为特发票应经税务机关批准认证。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本规定所称无效的条件: (一)退回的发票的收、扣款时间不超过销售者开具的发票当月;(二)卖方未抄税且未记账的;(3)买方未能认证或认证且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一致”或“专用发票代码,编号认证。

3、 发票已 认证确认销售方还可以操作吗

发票Has认证确认卖家还能操作?1.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家已经认证抵扣了,这个发票不能。2.如果发票已经认证被扣,确实不对,可以录入转出并申请红字信息单,买家将相关红字信息单传递给卖家,3.卖家按照正常方式销售商品。在收到买方的红字信息表后,它可以发出红字发票,然后它可以发出正确的蓝字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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