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PRC)发票管理办法-3,2014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修订重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PRC)发票-2/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第587号令修订重新发布,超出企业“经营范围”发布,实施细则分为总则,印刷发票,购买发票,发放和保管发票。

新 发票 管理 办法及 细则

1、新 发票 管理 办法及 细则

new发票-4/办法和细则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PRC)发票-。实施 细则分为总则,印刷发票,购买发票,发放和保管发票。

 发票 管理 办法有哪些

2、 发票 管理 办法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 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政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该法共分七章,分别是总则、-0/的印制、-0/的购买、-0/的发放和保管、-0/的检查、罚则和附则。发票指各单位和个人在买卖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和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扩展信息: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包含哪些内容?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制售假货发票并用假货发票抵扣税款。为有效惩治和制止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发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国发票 管理,国务院于2010年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

3、“超经营范围开具 发票”是否违法?有无构成虚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PRC)发票-2/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第587号令修订重新发布,超出企业“经营范围”发布。以下简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PRC)发票管理办法-3,2014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修订重新公布,以下简称“细则”的相关规定,并未明确禁止纳税人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相反,“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写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确认营业收入时,必须出具发票,不允许任何业务开具发票”,明确纳税人在确认业务收入时,无论该业务是否“超出经营范围”,都必须开具发票。根据“自由无禁止”的法律精神,企业超出经营范围发放发票并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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