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发票要约价格为农产品实际收购支付给农业生产者的价格,-2发票要约价格为农产品事实上收购支付给农村生产者的价格,农产品收购发票只收购单位向个体农业生产者收购",农产品收购发票只收购单位向个体农业生产者收购",1、农产品收购发票只收购单位向农村生产者收购3。

农副产品 收购 发票开具规定

1、农副产品 收购 发票开具规定

法律分析:1。农产品收购发票只收购单位向个体农业生产者收购"。3.-2发票要约价格为农产品实际收购支付给农业生产者的价格。4.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的,收款人应签署-2发票;如果用现金支票、银行承兑汇票等支付。,收款人必须与卖方同名。5.-2发票只在县内发放,不允许携带空白-2发票跨区域使用。6.委托加工单位以委托方名义为收购免税农产品时,不得出具委托方从税务机关购买的-2发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发票税务机关统一管理。税务机关负责制定和实施发票的管理制度,并对所有印制和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管理。

 农产品 发票使用规定

2、 农产品 发票使用规定

法律分析:1。农产品收购发票只收购单位向个体农业生产者收购"。3.-2发票要约价格为农产品实际收购支付给农业生产者的价格。4.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的,收款人应签署-2发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产品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器械;(3)古旧书籍;(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提供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的残疾人专用物品;(七)出售自用物品。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第十六条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不单独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减免税。

 农产品 收购 发票新规定2022年

3、 农产品 收购 发票新规定2022年

1、农产品收购发票只收购单位向农村生产者收购 3。-2发票要约价格为农产品事实上收购支付给农村生产者的价格。4.如收购为现金支付,收款人应签署-2发票;如果用现金支票、银行承兑汇票等支付。,收款人必须与卖方同名。5.-2发票只在县内发放,不允许携带空白-2发票跨区域使用。6.委托加工单位以委托方名义为收购免税农产品时,不得出具-2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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