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进入计费软件后,点击页面上的发票作废,2.点击“发票管理”,然后点击“作废发票”按钮,发票当月发出的可通过“作废”办理;如果是发票为月,就得用“红字发票”来抵消(链接),4.进入发票作废界面后,选择你想要的发票,5.进入作废发票界面后,点击页面顶部的作废按钮。

 发票怎么 作废

1、 发票怎么 作废

已经发出的发票有时由于一个小细节,有时甚至客户提供的信息不够准确,需要在作废之后重新发出。发票当月发出的可通过“作废”办理;如果是发票为月,就得用“红字发票”来抵消(链接)。本文将介绍如何作废-1/。工具/原材料:电脑、网络、开票系统、金税盘1。为保证电脑网络畅通,将金税盘连接到电脑上,用出票人的账号登录开票系统。详细过程可以在下面的链接中找到。2.点击“发票管理”,然后点击“作废 发票”按钮。3.此时系统会弹出所有账单信息的列表界面,找到需要发票的作废信息,选中后点击鼠标打开。4.这时系统会弹出当时发出的消息发票点击上面的按钮作废即可。5.根据系统提示进行-1作废-2/。最后一步是检查和确认,然后回到所有发票的列表并检查作废标志。

开错 发票怎么 作废

2、开错 发票怎么 作废

法律分析:1。打开计算机并解锁系统。找到计费软件,然后点击进入软件。2.进入软件登录界面后,输入用户密码和证书密码,然后点击登录按钮。3.进入计费软件后,点击页面上的发票 作废。4.进入发票 作废界面后,选择你想要的发票。5.进入作废 发票界面后,点击页面顶部的作废按钮。最后,在弹出的小界面中,点击页面右下角的确定按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三条发票本办法所称的发票是指在商品购销、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其他经营活动中出具并收取的收付凭证。第四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1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按照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发票的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管理工作。

3、 作废的 发票怎么处理

If作废 发票需加盖专用章的,应报主管税务局批准,并将作废/专用章报送主管税务局。相关规定:根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印章停止使用后,使用人应当在十日内将所有印章交回上级机关或者登记机关封存;逾期不缴纳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机关予以没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返还和收缴的印章进行登记,并在十日内送公安机关备案或者核准刻制。公安机关应当将返还和收缴的印章保存两年,如无特殊情况,应在储存期满后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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