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丢失人必须按照普通发行程序再次申请发行发票,未开发发票遗失方式:当事人应当在发现之日以书面形式向税务机关申报丢失,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发票-2/在发票存放期间被盗,应在丢失和登报发现之日书面向税务机关申报,发票丢失发生时,应当在发现丢失的当天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丢失 发票是否还需要 登报

1、 丢失 发票是否还需要 登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收证明和废止、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第三十一条中的“和”字样,因此,当-1 丢失发生时,应在发现丢失的当天书面报告税务机关,不再需要申报登报作废。

 发票 丢失了要怎么处理

2、 发票 丢失了要怎么处理

未开发发票遗失方式:当事人应当在发现之日以书面形式向税务机关申报丢失。然后,登报宣告无效。最后,丢失人必须按照普通发行程序再次申请发行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条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全国统一样式发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发票的统一样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级税务局)确定。第三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票 丢失发生时,应当在发现丢失的当天书面报告税务机关。第二十七条发票发出后,如需开具红字发票进行销售退货,必须收回发票原件并注明“作废”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出发票后,如遇销售折扣,必须收回发票原件并注明“作废”,在取得对方有效凭证后,再开出销售发票或红字发票。以上回答只是基于目前的资料和我对法律的理解。请慎重咨询!如果你对这个问题还有疑问,建议你整理相关资料,与专业人士详细沟通。

3、在江西通用手工限额 发票 丢失一定得 登报声明吗?

江西通用手工定额发票丢失Must登报Statement。发票遗失未及时挂失,并在市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声明登报的,可能被拾得人非法使用,可能存在法律风险,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发票-2/在发票存放期间被盗,应在丢失和登报发现之日书面向税务机关申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借、转让或者代开发票(经税务机关批准的-1除外),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携带、邮寄或者跨规定使用区域运输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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