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通过认证发票,无法取消认证,因为当前认证系统正在实时上传,只要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条件:(1)收到退回的发票优惠券并扣除优惠券的时间不超过销售者开具发票的当月;(二)卖方未抄税且未记账的;(3)买方未能认证或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一致”等。

 认证的 发票能 撤销吗

1、 认证的 发票能 撤销吗

进项税发票 认证无法撤销,因为是直接上传到国税服务器进行比对,但是可以申请对方开具红字发票:先开具红字认证完成后,由于认证的结果为“认证”,且已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买方必须根据信息表中所列的增值税税额,将已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临时转出。2.企业在申请红字发票时未申报进项税额抵扣的,企业应先申报进项税额抵扣,同时转出。例如:买方在开票月完成认证并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或者买方为外贸企业(其进项税额包含在待抵扣的进项税额中),纳税人未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申报时可计入当期进项税额,暂按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转出当期进项税额。

已经 认证的 发票能否取消 认证

2、已经 认证的 发票能否取消 认证?

已通过认证 发票,无法取消认证,因为当前认证系统正在实时上传,只要认证。如果纳税人不确定是否属于可以查询抵扣方式的单位,可以在电脑上连接金税盘或税控盘,登录VAT 发票查询平台。延伸信息:目前D级纳税人只能使用核对系统对收费电子发票进行核对确认。其他增值税专用发票,还不能用,只能去大厅认证,很不方便。为了减轻纳税人的负担,让企业更好地享受改革带来的优惠政策,也建议D级企业也可以使用增值税的支票系统发票-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取得符合要求的收费电子发票后,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省级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收费电子发票信息。注:对于已核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认证,纳税人应在认证被核对或确认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3、已经 认证的 发票能作废吗

认证通过发票不再符合作废条件,不能作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条件:(1)收到退回的发票优惠券并扣除优惠券的时间不超过销售者开具发票的当月;(二)卖方未抄税且未记账的;(3)买方未能认证或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一致”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和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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