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专用章样式相关问题公告》(2011年第7号)规定,新样式-1专用章,使用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式样选择合格的生产厂家系统,2012年1月1日起发票已盖章-1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不能盖章,1,VATgeneral发票和发票专用章均有效,但只有公章无效,只有发票专用章。

增值税普通 发票能同时盖公章和 发票 专用章有效吗

1、增值税普通 发票能同时盖公章和 发票 专用章有效吗

1,VAT general 发票和发票 专用章均有效,但只有公章无效,只有发票 专用章。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一次性出具发票-1,并加盖-1印章。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专用章样式相关问题公告》(2011年第7号)规定,新样式-1专用章。

2、从什么时候 发票开始加盖 发票 专用章不可以加盖财务 专用章

2012年1月1日起发票已盖章-1 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不能盖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1专用章样式相关问题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新设纳税人在使用-,对于已经经营的纳税人,原使用-1专用章可延长至2011年12月31日。201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统一样式的新-1专用章和旧-1专用章必须启用,一律停止使用,自2011年2月1日起,使用财务印章的纳税人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1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印章。如-1专用章未在规定时间内激活,税务机关将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进行处罚,使用发票 专用章的纳税人,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式样选择合格的生产厂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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