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单位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安置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安置单位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增加安置面积的,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证明原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由受理窗口领取,当事人填写,丹东机动车登记由丹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科受理。
1、 丹东市行驶证怎么办理丹东机动车登记由丹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科受理。首次申领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2号和《机动车登记条例》办理。机动车所有人申请登记,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下列证件和凭证: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产地证明;3、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进口证明;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6.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工作流程1。在车管二科填写《机动车登记/转移/注销/过户申请表》;2、在检验台上拓印帧数并粘贴拓印膜;3.制作机动车照片;4.检查车辆;5、到车辆管理部门登记审核;6、号牌;7.支付;8.获取机动车牌照;9.安装牌照。收费标准125元(带临时号牌,10元)。
2、在 丹东市回迁户办房照需要哪些材料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安置房权属证明、被拆迁房屋相关证件、档案查询证明、被拆迁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申请办理拆迁安置房房屋所有权证,需提交以下材料,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被拆迁房屋的权属证明原件;拆迁安置协议原件和拆迁安置证明;检查文件,证明收到原件;被拆迁人的身份证;被拆迁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该单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接受原件,接受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接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接受原件。安置单位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安置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安置单位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增加安置面积的,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证明原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由受理窗口领取,当事人填写,虽然大部分安置房都是小产权房,但是在一定情况下,或者符合国家要求的情况下,拆迁安置房也可以在我国房管局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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