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发票-1/之后是不能作废的,只能申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VAT专用发票要作废,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退回的发票优惠券的收、扣款时间不超过卖方开票当月;二是卖家没有抄税,没有记账;第三,买方未能认证或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一致”和专用发票代码和编号/。

 发票 认证期限 取消

1、 发票 认证期限 取消

一般纳税人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2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360天内不再需要确认认证。逾期的,也可以在2020年3月1日后通过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等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第一条一般纳税人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 -0/,海关进口环节增值税。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不再需要在360天内确认认证。逾期的,也可以在2020年3月1日后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2、 专用 发票 认证后还能作废吗

VAT专用发票要作废,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退回的发票优惠券的收、扣款时间不超过卖方开票当月;二是卖家没有抄税,没有记账;第三,买方未能认证或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一致”和专用 发票代码和编号/。所以在发票-1/之后是不能作废的,只能申请红字增值税专用 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VAT 专用 发票、销售退回、开票有误、暂停应税服务等情况后,,但不满足发票的条件,或者销售部分退货,出现销售折扣。需要开具红字-2 发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增值税留抵使用规定的通知》第二十条-2发票应视为本规定中的无效条件:1,2.卖家没有抄税,没有记账;3.买方未能认证或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一致”和专用 发票代码和编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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