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统一发票根据用户不同分为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由自开票纳税人购买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代)由税务机关出具,以上是安徽省税务局委出具的证明范围,1.纳税地点发生于安徽经济开发区税务机关委托管辖范围内的自然人销售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增值税应税服务以及从事其他增值税应税业务。

 安徽省 税务局委托代征,可以开证明吗

1、 安徽省 税务局委托代征,可以开证明吗

根据相关内容,查询显示:是。1.纳税地点发生于安徽经济开发区税务机关委托管辖范围内的自然人销售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增值税应税服务以及从事其他增值税应税业务。2.自然人出租位于安徽经开区委托征收房屋的税务机关的房屋。包括自然人租房。是否租房,以房产证记载的房屋性质为准。自然人出租房屋以外的房屋。转租房屋、自然人以外的纳税人出租的房屋、自然人出租的房屋以外的其他不动产,不属于委托代征税款范围发票。以上是安徽省税务局委出具的证明范围。

2、 安徽省芜湖市地方 税务局销售不动产统一 发票(代开

从2007年2月1日起,凡从事房地产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销售房地产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房地产销售发票》发票不动产统一销售发票根据用户不同分为不动产统一销售发票(自开),由自开票纳税人购买并开具;不动产统一买卖发票(代开)由税务机关开具。从2007年2月1日起,凡从事建筑业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工程(结算)款时,必须出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建筑业统一发票号,建筑业统一发票根据用户不同分为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由自开票纳税人购买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代)由税务机关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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