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发票的消费者从销售单位取得发票存根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2.到卖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3.销售单位将补发与原销售一致的销售发票stub发票若使用作废发票专用章,需报主管税务局批准,并将作废/专用章上交主管税务局,作废发票已经认证,这就失控了发票。

开票方故意作废发票1、增值税 发票已认证抵扣 开票方现在说 发票 作废了我该怎么处理

按照规定,已经认证抵扣的增值税发票不能是作废,如果要求作废 发票,必须全部收回,否则税务局会处罚。作废 发票已经认证,这就失控了发票。税务局会进行核实或调查,并要求双方说明原因。既然对方有作废 发票,那就只能转进项税,然后等税务局来查,说明原因。

开票方故意作废发票2、增值税普通 发票对方如果 开票后又 作废对买方有何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遗失。发票遗失的,应当在遗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公告声明作废”请先办理以上手续,再办理以下手续:1。丢失发票的消费者从销售单位取得发票存根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2.到卖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3.销售单位将补发与原销售一致的销售发票 stub 发票

3、 作废的 发票怎么处理

若使用作废 发票专用章,需报主管税务局批准,并将作废 /专用章上交主管税务局。相关规定:根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印章停止使用后,使用人应当在十日内将所有印章交回上级机关或者登记机关封存;逾期不缴纳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机关予以没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返还和收缴的印章进行登记,并在十日内送公安机关备案或者核准刻制。公安机关应当将返还和收缴的印章保存两年,如无特殊情况,应在储存期满后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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