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的发票加盖红章后,可重新发行新的发票当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时,发生销售行为,开具普通发票人,但普通纳税人经识别后,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人,应按照原蓝字/123459,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出具发票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一次性如实出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不可用作废,1,只有发票当月发行可以作废,而发票隔月发行不能作废隔月发行,法律分析:小规模纳税普通发票不允许跨月作废,发票必须在当月作废。
1、一般 纳税人增值税专用 发票跨月 作废怎么办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不可用作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增值税专用条款的通知》发票 Use(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本规定中简称为作废条件: (一)收到发票份。(二)卖方未抄税且未记账的;(3)购买者认证失败或认证结果为“纳税个人识别号认证不匹配”或“专用发票码号认证不匹配”。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指在纳税申报前用IC卡或IC卡和软盘复制开票数据电文。
2、小规模 纳税人普通 发票跨月 作废流程法律分析:小规模纳税普通发票不允许跨月作废,发票必须在当月作废。正常的发票加盖红章后,可重新发行新的发票当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时,发生销售行为,开具普通发票人,但普通纳税人经识别后,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人,应按照原蓝字/123459,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出具发票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一次性如实出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第二十七条发放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的使用情况。
3、跨月 发票 作废后如何做账?1,只有发票当月发行可以作废,而发票隔月发行不能作废隔月发行。2.普通发票红字发票直到发票联和记账联在一起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是指买方需要在开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字发票申请表,然后从买方国税局得到增值税专用字发票的通知,才可以根据增值税专用字/12344开具销售,最后打开正确的发票,记录为销售。1.红字发票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红字)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2,发出正确发票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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