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基本联一式三份:第一联:记账联,为卖方记账联,为卖方记账联凭证(卖方用于第二联为抵扣联(买方用于扣税);第三份是发票份(买家用记账);根据该法第二十八条“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签发发票时,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编号顺序填写项目,内容完整,字迹真实清晰,全部同时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上联合打印扣款。

 发票联丢失可以用 记账联做账吗

1、 发票联丢失可以用 记账联做账吗

1。如题,应明确-1记账基础附于付款人,记账基础附于出票人,可见,/ 2。对于付款人丢失后的相应处理方法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的公告》,已明确规定:“纳税人同时丢失增值税专用联发票或机动车销售联发票的。对应的发票 记账复印件加盖销售方专用章,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联发票或机动车销售联发票的纳税人,可将对应的发票联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份/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份的,可以将相应的发票份抵扣联作为记账份凭证”;3.以上仅供参考,请核实并依法操作。

2、 发票 记账联需要盖章吗

记账副本不需要盖章。单位和个人发放发票时,必须按编号顺序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晰,全部一次性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专用章和抵扣联上加盖发票,所以发票的存根和记账的存根不需要加盖发票的专用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基本联一式三份:第一联:记账联,为卖方记账联,为卖方记账联凭证(卖方用于第二联为抵扣联(买方用于扣税);第三份是发票份(买家用记账);根据该法第二十八条“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签发发票时,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编号顺序填写项目,内容完整,字迹真实清晰,全部同时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上联合打印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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