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有权拒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特殊发票因此发票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1专用章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办法》的决定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九,原规定加盖-1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1号公告,新版E发票Replace发票专用章,即E发票。

 新版电子 发票取消 发票章

1、 新版电子 发票取消 发票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1号公告,新版E 发票Replace发票专用章,即E发票。旧版和新版电子发票: 1主要有两个区别。将“货物或应税劳务和服务”栏名简化为“项目名称”。2.原“卖方:(盖章)”一栏取消。需要注意的是新版电子发票是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解读》,此前通过其他平台发布的旧版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继续有效。中原方言解释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增值税电子普通的公告》附件1的格式发票相关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2018年第31号)。

开 发票时可否盖财务 专用章,是否一定要盖 发票 专用章

2、开 发票时可否盖财务 专用章,是否一定要盖 发票 专用章

可以覆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办法第十六条所称财务印章,是指单位的财务-0和/或其他财务印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增值税专用联使用规定的通知》发票(国税发156号)第十一条规定,专用联发票按下列要求开具: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买方有权拒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特殊发票因此发票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1专用章

税务局关于 发票 专用章的新规定

3、税务局关于 发票 专用章的新规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办法》的决定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九。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出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一次性如实出具,并加盖/11。原规定加盖-1 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修改后按照规定只能使用-1专用章。

4、 发票 专用章的规格和要求

发票专用章的规格和要求如下:1 .形状为椭圆形,尺寸为40×30(mm);二、边宽1mm;三、中间为税号,18位阿拉伯数字高度为3.7mm,宽度为1.3mm,18位阿拉伯数字总宽度为26mm(字体为Arial);四、税号上方汉字高4.2mm,圆的角度(夹角)210-260度,字距边线内侧0.5mm(字体仿宋体);5.税号下横额“发票 专用章”高4.6毫米,宽3毫米,延伸印章中心线至横额顶部距离4.2毫米(字体仿宋体);不及物动词-1专用章下横号字高2.2毫米,字宽1.7毫米,延伸印章中心线至下横号顶部距离10毫米(字体为Arial)。当不需要该数字时,可以省略该水平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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