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因卖方违约向买方支付赔偿金,不属于价外费用的性质,不涉及增值税的范畴;2.然后,买方在收到索赔后,可以向卖方开具收款收据,或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通用发票(零税率)并提交给卖方;3.买方以收款记账(或通用发票记账)和业务购销合同作为账务处理凭证;4.以上仅供参考,当然也可以发成增值税-3发票。

质量赔偿金可以开具 增值税 专用 发票吗

1、质量赔偿金可以开具 增值税 专用 发票吗

质量赔偿是额外费用,是增值税暂行规定中规定的销售的组成部分。当然也可以发成增值税-3发票。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已征收的销项税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手续费、补贴、资金、代收费用、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资金、预付款、包装费、包装租金、储备费等。

受货方向销售方要的质量赔款开 增值税 专用 发票吗

2、受货方向销售方要的质量赔款开 增值税 专用 发票吗

1。如题,因卖方违约向买方支付赔偿金,不属于价外费用的性质,不涉及增值税的范畴;2.然后,买方在收到索赔后,可以向卖方开具收款收据,或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通用发票(零税率)并提交给卖方;3.买方以收款记账(或通用发票记账)和业务购销合同作为账务处理凭证;4.以上仅供参考。建议先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相关经营情况,依法经营。

3、购买方就 索赔款开具 增值税 发票可以抵扣吗

不,这是额外收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单位和个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业务,对外收取款项,收款人应向付款人出具发票的;特殊情况下,付款方会向收款方出具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代收费用、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等,从买方收取。……”根据上述规定,加工企业加工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经协商获得的赔偿不属于提供应税服务向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不属于开具发票的范围,所以发票不能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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