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表对应的蓝字发票由税务机关认证,根据增值税特殊用途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特殊用途发票后,如果发生:一是销售退回;二是开票有错误,但不符合无效条件;第三,部分销售被退回,出现销售折扣,逾期未办理认证的,企业不能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书,其进项税额不予允许。

1、关于 增值税专用 发票购买方还未认证跨月退回如何办理?

根据增值税特殊用途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特殊用途发票后,如果发生:一是销售退回;二是开票有错误,但不符合无效条件;第三,部分销售被退回,出现销售折扣。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开具红字申请表增值税专用-0》(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对应的蓝字发票由税务机关认证。”所以有些地方,在实际操作中,因为没有经过认证,确实会出现你说的这种情况,买家出具拒收证明后,卖家可以去税务局申请红票。我们公司也发生过这种事情,所以我建议你去问问你的税务局,他们认可什么样的操作模式。更何况新规特别强调了一点:“企业使用的专用发票必须自开具发票之日起90日内办理认证手续,逾期未办理认证的,企业不能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书,其进项税额不予允许。所以你得快点问,不然三个月后,你就算想开也开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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