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注册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注册申请书;(二)申请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3)相关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边界、空间边界、面积等材料;(五)关于他人利益的说明;(六)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二手房过户携带以下证件: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明、房屋平面图、房产契税完税证明、契税减免审批表等,契税发票营业税发票个人所得税发票交易手续费发票制作成本发票、印花税,如果是a二手房交易,不需要原件发票。

 二手房 过户 发票丢了怎么办

1、 二手房 过户 发票丢了怎么办

法律解析:发票如果丢失了,可以找开发商复印一份。如果是a 二手房交易,不需要原件发票。或者保留其他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六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登记。

 二手房办理 过户会拿到哪些 发票

2、 二手房办理 过户会拿到哪些 发票

契税发票营业税发票个人所得税发票交易手续费发票制作成本发票、印花税。营业税:1。普通住宅免征5年(含5年)。2、普通住宅不足5年的,全额征收。3、非普通住宅5年,差额征收。4.非普通住宅不满5年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1。普通居住满5年(含5年)且为卖方家庭唯一住所,免征。2.非住宅房屋(无年度限制)按成交价的1%征收。3、转让捐赠房屋将按差额的20%征收。4、直接赠送,见老卡,免5年。契税:1。成交价*1%。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买受人非唯一住房的,按成交价的3%征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3、 二手房 过户带什么证件

二手房过户携带以下证件: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明、房屋平面图、房产契税完税证明、契税减免审批表等。不动产注册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注册申请书;(二)申请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3)相关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4) 不动产边界、空间边界、面积等材料;(五)关于他人利益的说明;(六)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时,应当根据登记事项的不同,提供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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