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农业合作社Kai-2发票不可抵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行为,维护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第二条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的各类税收的征收管理,适用本法,农产品购进发票或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中注明的农产品进价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由免税普通发票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合作社已开-2发票无需合作社提供自产自销农产品证明。

农业 合作社开的 免税 发票可以抵扣吗

1、农业 合作社开的 免税 发票可以抵扣吗

法律分析:农业合作社Kai-2发票不可抵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行为,维护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第二条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的各类税收的征收管理,适用本法。第三条税收的征收、停征以及减税、退税、纳税,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的征收、停征、减税、免税、退税、纳税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纳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一般纳税人取得的 合作社开的 免税 发票需要 合作社提供自产自销农产品证明...

2、一般纳税人取得的 合作社开的 免税 发票需要 合作社提供自产自销农产品证明...

一般纳税人取得合作社已开-2发票无需合作社提供自产自销农产品证明。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由免税普通发票开具的增值税。注意,如果买家是企业,发票齐全,必须打印买家税号,否则对方无法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初级农产品的具体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根据财税字52号和财税字9号的规定,初级农产品的范围由《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确定。农产品购进发票或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中注明的农产品进价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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