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假陈述增值税-4发票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的税款,不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情形,不适用本条,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处理问题的通知》善意取得虚假发票增值税-4发票,买卖双方存在真实的交易,纳税人善意取得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123444。

 善意取得虚开 增值税 专用 发票怎么罚款

1、 善意取得虚开 增值税 专用 发票怎么罚款

纳税人善意取得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123444。不能再次取得合法有效的-4发票的,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或收回已抵扣的进项税额。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假陈述增值税-4发票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的税款,不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情形,不适用本条。

...国税总局对纳税人 善意取得 增值税 专用 发票的处理办法,这个是行政处...

2、...国税总局对纳税人 善意取得 增值税 专用 发票的处理办法,这个是行政处...

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处理问题的通知》善意取得虚假发票增值税-4发票,买卖双方存在真实的交易。卖方在其所在省份使用专用 发票和专用 发票,卖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税额等内容均与实际相符,无证据证明买方知晓卖方提供的内容。但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或者不予出口退税;买方抵扣的进项税额或者取得的出口退税款,应当依法追缴。买受人可以从出卖人处重新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出具的合法有效的专用 发票,也可以通过手工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 发票,取得出卖人所在地税务机关依法对出卖人进行了虚假陈述。

3、 善意取得税收超过五年可否免除

No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处理问题的通知》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4发票规定买卖双方存在真实交易,卖方利用其省。专用 发票卖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税额等内容均符合实际情况,无证据证明买方知晓卖方提供的专用 发票系非法手段取得,买方对此不承担责任,但不得按照有关规定抵扣或出口或退税进项税;买方抵扣的进项税额或者取得的出口退税款,应当依法追缴。根据文件规定,善意接受虚开发票没有时间限制,应按规定将进项转出并追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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