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日再次使用旧型号发票专用章时,收票人有权拒收,税务机关将视为无效票,因此,您原来的金融账户专用章是旧型号之一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到2011年12月31日,发票专用章用票人到公安局批准的指定厂家刻制公章,并将刻制的发票专用章打印格式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方可使用。

发票专用章 新1、新 发票 专用章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专用章样式的公告》(2011年第7号)精神,新样式-1专用章2011年2月1日。旧型号-1专用章可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2011年2月1日之前-1专用章只能使用旧样式;2011年2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新样式-1专用章与旧样式-1专用章并存。然而,从2012年1月1日起,旧型号发票 专用章完全停止使用。因此,您原来的金融账户专用章是旧型号之一发票 专用章,可以使用到2011年12月31日。在此之前,收票员可以接受。2012年1月1日再次使用旧型号发票 专用章时,收票人有权拒收,税务机关将视为无效票。

发票专用章 新2、新 发票 专用章的办理流程如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7号公告,税务机关仅规定了新版发票 专用章的字号、字号和字体,未规定具体刻制流程,仅规定刻制印章需报税务机关备案,未规定如何备案;但有的省份只规定旧型发票 专用章不被税务机关收回,如何销毁并不明确。2.但根据国家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刻制单位申请刻制公章,应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申请到当地公安局治安大队办理审核手续;刻制后的印模应报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使用;3.有的地方是税务机关开具证明后再刻制;4.有的地方不需要任何手续,只需要在税务登记证原件上刻字即可。我的建议是按照第二条处理比较稳妥。

3、税务局换 发票 专用章要什么手续

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公安局备案。然后可以刻章,给收据,发票 专用章用票人到公安局批准的指定厂家刻制公章,并将刻制的发票 专用章打印格式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方可使用。具体申报程序和所需资料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文章TAG:发票专用章 新  专用章  发票  型号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