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错了,作废就好,重新打开;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有误,且是跨月的,则按以下步骤作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国税发〔2006〕156号)使用规定的通知》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后,或因销售和销售折扣的部分返还,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表发票(以下简称申请表)。
1、 发票开错的 税号开错了,该怎么办呢?发票错了,作废就好,重新打开;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有误,且是跨月的,则按以下步骤作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国税发〔2006〕156号)使用规定的通知》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后,或因销售和销售折扣的部分返还,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表发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对应的蓝字发票由税务机关认证,出票人凭买方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书》发票向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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