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到买方的红字信息表后,它可以发出红字发票,然后它可以发出正确的蓝字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认证,过账时直接录入成本即可,不需要认证,1.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家已经认证抵扣了,这个发票不能,卖方应以通知only发票开具红色发票,发票Has认证确认卖家还可以经营。

 发票已 认证确认销售方还可以操作吗

1、 发票已 认证确认销售方还可以操作吗

发票Has认证确认卖家还可以经营?1.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家已经认证抵扣了,这个发票不能。2.如果发票 has 认证已经被扣除,确实是错误的,可以进行输入转移,申请红字信息单,买方将相关红字信息单传递给卖方。3.卖家按照正常方式销售商品。在收到买方的红字信息表后,它可以发出红字发票,然后它可以发出正确的蓝字发票

增值税专用 发票超过 认证期了,入账时还用 认证吗

2、增值税专用 发票超过 认证期了,入账时还用 认证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认证,过账时直接录入成本即可,不需要认证。注:符合相关条件的,仍可抵扣认证。一、可以继续抵扣进项税额的条件根据通知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下列客观原因的,可以继续抵扣进项税额: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二)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业务或者检查中查封、扣押纳税人的账簿,导致纳税人不能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三)税务机关信息系统和网络故障,导致纳税人未能及时获取认证result通知 book或审核结果通知book,未能及时申请扣税的;(4)因人员伤亡、突发重大疾病或擅自离职未办理交接手续,导致不能按期申报扣除的;(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3、收到一张增值税专用 发票已经 认证了,发现抬头错误怎么处理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增值税特别用途规定的通知》发票 2/(国税发18号)第一条第(三)项、第(四)项的有关规定,分别不同情况处理:1 .买方因开票错误拒绝使用特殊用途/12345677。卖方必须在发票 认证的特殊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上用蓝色发票填写具体原因及相应信息,同时提供买方出具的书面材料,说明拒收原因、错误的具体项目及正确内容,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卖方应以通知 only 发票开具红色发票。2.如因开票错误导致专用发票未送达买方,卖方应在专用发票开具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上以蓝色填写具体原因及专用发票对应的信息,并提供卖方开具的具体原因,卖方应以红色通知 only 发票发出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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