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发票发行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是指自2017年7月1日起发行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卖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一栏填写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增值税普通发票未填写税号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可在7月1日后报销,可以看到,2017年7月1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没有税号,所以7月1日前没有税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报销,7月1日开通的没有税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报销。
1、 增值税普通 发票7月1日前开的还有用吗2017年第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1发票进一步加强管理的公告-1发票确保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买方为企业的,请求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发送至。卖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一栏填写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票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纳税凭证。
2、7月1日之前开的没有税号的 增值税普通 发票能报销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发票发布相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自2017年7月1日起,买方为企业的,请增值税普通发票。卖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一栏填写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票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纳税凭证。所以7月1日前没有税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报销,7月1日开通的没有税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报销。
3、7月1日前开具的 增值税 发票未填写税号7月1日后可报销吗增值税普通发票未填写税号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可在7月1日后报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发票发行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是指自2017年7月1日起发行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卖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一栏填写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票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纳税凭证。
4、 增值税 发票不带税号的7月1号之前开的能用吗对于非企业单位增值税 发票不需要填写税号。如果买方是企业,你必须有税号,7.1指2017年7月1日前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7号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买方为企业的,向卖方索取时应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增值税普通发票;卖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一栏填写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票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纳税凭证,可以看到,2017年7月1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没有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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