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在申领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票;卖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一栏填写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认证或登记。

普通增值税 发票怎么开7月1日后

1、普通增值税 发票怎么开7月1日后

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应当在申领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票;卖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一栏填写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计税、退税、抵扣等涉税业务的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法人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纳税人2017年7月1开具 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多少天内认证

2、纳税人2017年7月1开具 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多少天内认证

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认证或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并申请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进行审核比对。纳税人在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抵扣凭证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抵扣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

7月1日开增值税普通 发票怎样开

3、7月1日开增值税普通 发票怎样开

这个东西我纠结了半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在申领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票;卖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一栏填写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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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填充界面的顶部,有一个列表按钮。点击后在列表中输入商品,然后打印发票,再去发票查询找到这个发票。点击上方。最新要求,清单必须从开票软件开具,自制清单不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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