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管理办法"根据"税收征管Law"第二十一条制定,未经税务机关指定,不得打印发票,根据税收征管Law第二十一条规定,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对发票的印制、购买、发放、取得、保管和注销进行管理和监督,根据税收征管Law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印制、领发、取得和购买发票。

 税收 征管法对 发票管理有什么规定

1、 税收 征管法对 发票管理有什么规定

根据税收 征管 Law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印制、领发、取得和购买发票。单位和个人在买卖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应当按照规定发放、使用和取得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的企业根据国务院税务机关的规定印制。未经税务机关指定,不得打印发票。对非法印制发票,由税务机关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征管-4/违法行为,拒绝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予以没收发票或者停止销售发票。

2、 税收 征管法与 发票管理办法在使用过程中有没有优先级

"发票管理办法"根据"税收 征管 Law "第二十一条制定。在使用过程中,根据具体事件选择适用的法律法规,没有优先顺序,根据税收 征管 Law第二十一条规定,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对发票的印制、购买、发放、取得、保管和注销进行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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