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发票不得由多个卖家发行,收购发票管理规定:1,第十三条“农产品收购发票”收购、收购应当实行查旧换新、限量供应、代管和监管制度,发行要求农产品-2发票:1,农产品统一收购发票指个体农业生产者(不包括从事农产品)2,1、农产品收购发票指收购单位向个体农业生产者(不含农产品)二。
1、申请 收购 农产品 发票需要什么条件凡依法办理了税务登记并从农业生产者处生产自己产品的增值税纳税人-2农产品均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购买农产品-2。第十条增值税纳税人需要购买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办理购买手续。(一)购票申请书;(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三)专职检票员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4)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5) 收购公司开立收购 农产品专用存款账户凭证;(六)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第十一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调查核实,根据申请人的产品生产工艺、原材料消耗、生产规模等情况确定票额。第十二条需要使用农产品-2发票的单位,必须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在开户银行开立-2农产品专用存款账户。第十三条“农产品收购发票”收购、收购应当实行查旧换新、限量供应、代管和监管制度。
2、农业产品 收购 发票的开具有何规定?收购发票管理规定:1。农产品统一收购 发票指个体农业生产者(不包括从事农产品) 2。收购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填写收购 发票时,每笔交易必须按规定时限和编号顺序在收购站点完成。收购 发票不得由多个卖家发行。3、收购 发票不得跨县(市)使用。补充:称重清单需要保留备查。公司在南通,收购 发票不允许在连云港、兴化、盐城等地发行。
3、开票系统里面怎样开具 农产品 收购 发票1、农产品收购发票指收购单位向个体农业生产者(不含农产品)二。发行要求农产品-2发票: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或者设备;并具备收购业务所必需的人员和资金;2.建议-2农产品属于农产品中所列的纳税范围注释;3.收购单位对外销售产品所消耗的原材料属于农产品纳税范围注释;4.从事农产品-2/加工业务的单位,必须有与其加工相匹配的加工车间和机器设备农产品;5.收购后委托其他生产单位加工的业务,应与委托加工单位签订合法的书面委托加工协议,并报税源管理部门备案;6、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纳税信息;并能通过网络准确发出收购 发票并及时上传计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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