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2发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法律分析:发票行政措施和细则By-2发票行政措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122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的决定》于2014年12月19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办公会议上通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 细则》的决定...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 细则》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的决定》于2014年12月19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办公会议上通过。局长王军2014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2发票行政措施的实施细则”的决定为贯彻落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2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作如下修改:第五条修改为:“用票单位可以书面请求税务机关使用发票上印有其名称 本决定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2发票行政措施的实施细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收购 发票如何开具

2、 收购 发票如何开具

1。汇总开具收购 发票时,应开具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服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3、 发票管理办法及 细则

法律分析:发票行政措施和细则By-2发票行政措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1223。具体包括发票关于印刷、采购、发放、保管、检验、处罚的规定,法律依据:-2发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2发票行政措施的实施细则第一条规定于-2发票行政措施(以下简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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