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法律解析:房产支付给拆迁户的补偿款不需要开具发票,拆迁补偿款不属于营业收入,征收耕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应该用什么票据才能做为会计做账凭证?土地补偿费应以银行收据作为编制会计凭证的依据和附件。会计凭证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因经济业务内容不同,各单位规模大小不同,对会计核算复杂程度的要求不同,其格式也不同。但是,为了满足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会计凭证应具备以下基本内容或要素:1 .会计凭证的名称,如“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2.填制会计凭证的日期;3.会计凭证的编号;4.经济业务内容概要;5.经济业务涉及的会计科目(包括一级科目、二级科目或明细科目)及其核算方向;6.经济业务量;7.簿记标记;8.附加的原始凭证的数量;9.会计主管、记账、审计、出纳、制单等相关人员签字。会计凭证根据其经济内容的不同,一般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2、拆迁安置房 发票怎么开法律解析:房产支付给拆迁户的补偿款不需要开具发票,拆迁补偿款不属于营业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耕地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征地之前各被征收单位平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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