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自2017年7月1日起,买方为企业的,应在索取时向卖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增值税普通发票;卖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一栏填写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6号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买方为企业的,向卖方索取时应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增值税普通发票;卖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一栏填写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017年7月开始 增值税普通 发票开票有什么 新规定吗Issue增值税General-1新规Issu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请示增值税普通/12344卖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一栏填写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票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纳税凭证。自2017年7月1日起,卖方出具增值税 发票时,应当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出具发票的内容,不得按照买方要求填写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卖家开具发票时,会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 发票税控系统进行接口,导入相关信息进行开票。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一致。如果不是,要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2、江苏 增值税普通 发票,7月9日开的 发票是7月1日 新规定的吗?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自2017年7月1日起,买方为企业的,应在索取时向卖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增值税普通发票;卖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一栏填写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票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纳税凭证。
3、7月1日开 增值税普通 发票怎样开我为此纠结了半年!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6号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买方为企业的,向卖方索取时应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增值税普通发票;卖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一栏填写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票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纳税凭证。
4、7月1日 增值税 发票写纳税人识别号为什么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 -1/的管理,保障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增值税 发票自2017年7月1日起,如买方为卖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一栏填写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票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纳税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法人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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