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务院印制税务主管部门指定企业;其他发票,根据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企业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分别印制,根据税法第二十一条征管、税务是发票的主管机关并负责印制、购买、发行和取得发票,对于违反发票管理办法和征管法的纳税人,税务机构的主管机关有权没收发票并停止向其销售发票,稽查局有权没收发票。

税收 征管法对 发票管理有什么规定

1、税收 征管法对 发票管理有什么规定

根据税法第二十一条征管、税务是发票的主管机关并负责印制、购买、发行和取得发票。单位和个人在买卖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应当按照规定发放、使用和取得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务院印制税务主管部门指定企业;其他发票,根据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企业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分别印制。没有税务的指定,不允许打印发票对非法印制发票,由税务机关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征管 Law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绝接受税务机关可以予以没收发票或者停止出售/1234566。

 稽查局具有收缴 发票的权力吗

2、 稽查局具有收缴 发票的权力吗

法律分析:发票机构的主管机关有权没收违反征管行政措施和税款的纳税人。这里的税务机关涉及稽查部门和税收征收管理部门。与正常的税收管理一样,发票的供应和管理权属于税收征收管理部门。只有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不服稽查局的处理决定或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或在稽查过程中发现纳税人的涉税违法行为时,才由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税务根据国务院规定设立并向社会公布的机构,是指稽查省级以下局。稽查该局专门查办偷税、漏税、骗税、抗税案件。国家税务总局应当明确划分税务局和稽查局的职责,避免职责重叠。

 稽查局是否具有收缴 发票的权力

3、 稽查局是否具有收缴 发票的权力

稽查局有权没收发票。对于违反发票管理办法和征管法的纳税人,税务机构的主管机关有权没收发票并停止向其销售发票。这里的税务机关涉及稽查部门和税收征收管理部门。《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如果其拒绝接收税务代理机构处理,税务代理机构可没收发票或停止销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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