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84号)第五条规定外购或委托加工应税酒、酒类(含外购已征税酒、用-1调味加香外购已完税酒和-1)外购白酒、酒精缴纳的税款或受托人代收代缴的税款,不从消费税中扣除,外购和消费品委托加工缴纳的消费税的抵扣也有一定的条件,必须用于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才能准予抵扣。
1、哪些 外购 应税 消费品可以抵扣消费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84号)第五条规定外购或委托加工应税酒、酒类(含外购已征税酒、用-1调味加香外购已完税酒和-1)外购白酒、酒精缴纳的税款或受托人代收代缴的税款,不从消费税中扣除。因此,外购已纳税的白酒不能从已缴纳的消费税中抵扣,以生产优质白酒。外购和消费品委托加工缴纳的消费税的抵扣也有一定的条件,必须用于应税 消费品的生产才能准予抵扣。主要有以下几项:-。外购已征税的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外购征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珠宝玉石;外购有偿燃放鞭炮烟花生产的鞭炮烟花;外购以征税球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球杆;外购一次性筷子由上税的木质一次性筷子等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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